李本清 发表于 2024-5-7 11:51

感谢巴州区第二税务分局依法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

因承租人四川大润发易购超市有限公司支付给出租人500万元租金,出租人收款后多年拒不依法开具《增值税发票》。在承租人实名投诉举报后,巴州区第二税务分局于2024年3月1日向出租人发出了《税务事项告知书》。感谢巴州区第二税务分局依法维护“承租人”的合法权益,希望在贵局的依法执法监督的基层上督促“出租人”尽快开具540万元的《增值税发票》并交付给“承租人”。
望,贵局重拳打击偷税漏税的行为,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!
感谢人:四川大润发易购有限公司
2024年5月7日

李本清 发表于 2024-5-7 11:57

附另40万元是保证金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感谢巴州区第二税务分局依法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